为切实治污减霾,保护城市环境,倡导生态文明,推进殡葬改革,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(修订)》、《阳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》、《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文件精神,为做好2019年清明节群众祭祀管理工作,引导群众文明祭扫,倡导生态文明殡葬新风尚,树立绿色祭祀新理念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1、从2019年1月1日起,阳泉寝园管理处(狮脑山公墓)等殡葬服务场所一律禁止焚烧花圈、冥币(纸钱)、香烛和燃放烟花鞭炮等行为。
2、祭祀群众可采取鲜花、黄丝带、心愿卡、写读纪念文章、家庭追思会、网上祭奠等低碳环保******文明的方式进行祭祀。
3、祭祀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,不得携带冥币(纸钱)、香烛、烟花鞭炮等物品进入殡葬服务场所,自觉接受和配合殡葬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的监督劝导,服从殡葬服务场所和有关部门的管理,共同做好禁烧禁燃、绿色祭祀工作。
4、不听劝阻违反上述相关规定者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(修订)》、《阳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》、《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。
特此通告
2019年3月1日